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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独生子女意外伤害所想到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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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2-12 16:11:3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从独生子女意外伤害所想到的

何亚福

近日,我在一个论坛上看到廖祖笙发的贴子。廖祖笙是一位时评作家,他的16岁的独生子廖梦君于2006年7月16日在佛山市的一家中学坠楼身亡。关于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,有多种版本的说法,至今尚无定论。廖祖笙与校方之间孰是孰非,我并不清楚,因此暂时不发表评论。我之所以提起这件事,是因为我关注人口问题,包括关注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事件。

杨晓升的报告文学《只有一个孩子----中国独生子女意外伤害悲情报告》,选取了6个典型的独生子女家庭,运用报告文学的手法,写出了这些遭遇意外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凄凉处境。“独生”意味着惟一,而惟一是经不起伤害、更经不起毁灭的。独生子女一旦罹难, 就有可能造成这个家庭的断子绝孙。据专家推算和不完全统计,我国15岁以下儿童每年因意外伤害引起的死亡有40万~50万人。在造成意外伤害的主要危险因素中,依次是:交通事故、溺水、烧伤烫伤、食物中毒、跌落、窒息、自杀和他杀。现行计生政策虽然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有补助金,然而:第一,这笔补助金显然满足不了失去独生子女的夫妇的养老需要;第二,亲情是无法用金钱弥补的。

那么,独生子女意外死亡之后,能不能再生一个呢?政策虽然允许再生一个,然而,许多丧子的夫妇已经过了生育期,不可能再生了。当然,现在有很多丁克家庭,他们对于有没有后代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。我认为丁克与独身一样,是无可指责的,因为一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。然而,你不能要求别人也对有没有后代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。有的夫妇爱孩子胜过爱自己的生命,一旦失去了孩子,生命、金钱对于他(她)来讲都已毫无意义。

杨晓升采访过一位“超生”(独生子女政策把生二胎也算作“超生”)的北京妇女,这位妇女在谈到为什么要生二胎时说:“1994年年底,克拉玛依大火时我在新疆分公司,亲眼目睹了那场大火带来的灾难。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,那场大火死了288个孩子,全部是生龙活虎的中小学生。那些死去的孩子大都是油田的职工子弟。石油城的油田管理局在计划生育方面管得特别严,那些孩子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。那么多的孩子死去之后,石油城后来给他们家长一定的补贴,还给他们放假,让他们回家重新生孩子。可是那些女职工大都快40出头了,间隔时间都那么长,子宫都退化了,生孩子谈何容易?……这样的事情想起来也都让人后怕,设身处地地讲,谁承受得了这样的悲惨遭遇啊?”

中国的一些人口学家(例如李小平,网名“半个诗人”)在讨论人口问题时,主要是着眼于经济利益,基本上不考虑亲情和人文因素。因此,李小平才会说出“养一个孩子一辆豪华车没有了”这样的话。假如只考虑经济利益,那么“探亲”是非常愚蠢的,如果不回家探亲,不就可以节省了来回的路费了吗?当然,这些人口学家在讨论养老问题时,也不会考虑精神赡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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